ST易购10月22日公告,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贸仲”)受理通知,公司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已获受理。目前尚未开庭审理。公司请求裁决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万达集团”)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Suning  International  Group  Co.,  Limited,以下简称“苏宁国际”)支付股份回购款50.41亿元;同时,请求裁决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万达商管”)对万达集团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;请求裁决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承担本案仲裁费、保全费、保险费、律师费等全部费用。

据悉,2018年1月29日,公司与万达集团、万达商管签署《关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》。公司指定子公司苏宁国际受让了《战略合作协议》项下的权利义务,并由苏宁国际最终持有万达商管4.02%的股份。

公司认为,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违反了《战略合作协议》的约定,且触发了《战略合作协议》中的股份回购条款,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拒不纠正且拖延回购股份,遂基于实际情况,依据《战略合作协议》的约定向贸仲申请裁决,请求裁决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回购部分股份,支付相应的股份回购款。